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综合执法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城镇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城镇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以及跨乡(镇)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负责全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和城镇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应诉等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及责任体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和运行。
4、负责城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城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问题。拟订城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标准、具体办法和考核细则,下达工作任务,并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拟订全县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6、负责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7、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共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包括城市道路、街道、公厕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冲洗作业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负责社区、绿地、广场、河岸河滩等环卫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指导垃圾分类。负责建筑弃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协助脏车进城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缴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环卫作业管理工作,考核各乡(镇)环卫作业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包括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物料、以街为市、骑门摊、游摊等方面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车辆清洗点、修车点、共享单车和邮亭的定点管理。
9、负责全县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邮亭等设置审批、管理和执法职责。负责中心城区公共照明、亮化等管理职责。
10、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参与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道路、临街建筑物、市场设置及建设的环卫设施方案论证、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参与基础公共环卫设施接收工作。
11、负责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承担城镇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式城镇、园林绿化式单位的创建和申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园分级分类管理;负责县级园林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2、督促县城区绿化景观病虫害防治。参与拟定园林绿化的科技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根据需要延伸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同时,在警示教育方面,继续开展好“三个一”活动,灵活应用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纪律。
2、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
继续依托数字城管平台,计划在城区内安装监控摄像头200个,实现对辖区内网格化全天候监控,完成2025年案件采集任务数,配合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在督促各责任单位管理好主干道、公共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同时,搞好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监管工作。积极完成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的管理工作,依托城管执法人员的数量优势和靠近城管事件的工作优势,及时发现发生在身边的城管事件。并通过数字城管系统的“发现—派单—接件—处理—核查”的闭环模式,推动数字城管系统切实成为解决城市管理事件的中枢纽带,为城市管理事件的快速处置、严格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3、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发挥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作用,全力推进“小马拉大车”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大督促县级赋权部门加强对已下放乡镇事权的分类指导与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效能。继续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住建、县司法等部门召开的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通过采取每月集中学法、党纪教育、法制宣传、学法考法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日常治理与重要节点治理相结合,长效性推进下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治理的局面,共同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加大日常巡查督查,及时发现整改环境治理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切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质增效。
5、聚焦治理难题,强化市容秩序
强化措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利用有限人力物力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从“城市规范管理”向“城市经营管理”转型发展,盘活城市公共资源,推进路内停车、共享单车智慧化城市管理,对筠山都市市场、城南农贸市场内部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及其他硬件设施,设置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区,进一步加强市场周边秩序治理,引导郊区菜农入市经营,增强城市功能品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605.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6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县住建局部分职能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860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86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33万元,占10.57%;项目支出7696.57万元,占89.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05.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6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县住建局部分职能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5.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96.5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9.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05.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06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县住建局部分职能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增加,城区环卫运行经费预算2246.06万元,生活垃圾及存量垃圾转运焚烧处置预算3621.74万元,筠连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预算1235.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51万元,占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8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18.33万元,占0.21%;城乡社区支出7696.57万元,占89.43%;住房保障支出39.92万元,占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235.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事业运行(50)2025年预算数为19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5年预算数为37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47.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8.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2025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及存量垃圾转运焚烧处置、筠连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餐厨垃圾转运和处置费、城区环卫运行经费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39.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2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皮卡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巡查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筠连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筠连县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筠连县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管理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63万元,增长190.05%。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县住建局部分职能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划转17名编制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车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7696.57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696.5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