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筠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就业、创业、失业保险、人事人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有关民生工程;
3、参与人力资源开发,承担人才流动、人事劳动代理等人才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
4、负责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指导和服务;负责开展创业指导、创业活动、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 承担创业型城市、创业孵化园的建设;
5、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6、开展职业指导,引进、开发、推进国家新职业在我县的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创业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
7、负责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财务核算与预决算管理、稽核审计,开展失业人员服务,负责办理本县失业保险业务;
8、参与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就业创业与失业、 人力资源调查的统计、信息发布。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执行就业促进相关政策,积极落实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筠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39.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9.32万元,增长32.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增加,提高了就业创业补助享受人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9.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4万元,占8.17%;项目支出1875万元,占7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39.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9.32万元,增长32.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增加,增加了就业创业补助享受人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9.32万元,增长32.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增加,增加了就业创业补助享受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1.86万元,占84.10%;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占0.61%;农林水支出365.32万元,占1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39.7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与奖补(项):支出决算为36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4万元,增长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接待,2023年接待宜宾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员来筠调研2次,共计18人(含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接待宜宾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员来筠调研2次,共计18人(含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筠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0.6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电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筠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筠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两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两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两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