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民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农民工城市就业和城市落户提供服务。负责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负责农民工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平等就业、子女入学、劳动条件、待遇保障、社保参保和转移接续等各项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提供农民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协调人社、教体等部门及工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公共服务。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专业等就业培训信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就业培训 、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为转移就业人员和城市落户人员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帮扶等服务。负责提升农民工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大力宣扬埋头苦干、带头致富的工作作风;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农民工团结互助,创新图强。负责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对全县农民工党员登记造册,定期召开流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联谊会等。适时了解农民工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 ,丰富农民工的党组织生活。协调相关部门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将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廉租房建设管理内容,建造保障性住房提供农民工租住。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对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鼓励他们参与村社管理工作提供帮助。为农民工的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来信、来访并进行回复;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争议仲裁和法律援助服务。协助农民工向有关用人单位追索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情况如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民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通过建机制、筑平台、强服务打造农民工之“家”,推动筠连县农民工工作提档升级。人员目标实现: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98.31万元,100%完成预算。特定目标类实现情况:2021年,完成全县12.3001万(含近年由农村户口转入城镇居民户口务工人员)农民工转移输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开展农民工品牌培训22期,培训1287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28.7%;开展返乡创业培训18期,培训人员540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35%;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培训的按50元/人·天标准给予交通生活补贴;完成四川省农民工服务平台信息录入3286条,经省上审核发布上报信息2789条。强化根治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共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46件,其中立案5件(行政处罚2)、来访来电投诉举报83件、结案率100%,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线索 69 件,办结69件,办结率100%,为 93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55.8 万元,兑现筠都新天地历史遗留欠薪340.39万元。强抓服务保障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农民工选拔培养、抓实五大专项行动、推进农民工文化服务、抓实重大活动参与,展示农民工新风采、巩固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农民工服务氛围营造有新突破。
二、机构设置
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6.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77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中心承担的农民工基础信息采集、外出慰问未返乡筠连籍农民工等项目已完成,2021年未再开展此类项目,因此2021年度收、支较2020年有下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2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万元,占48%;项目支出112.35万元,占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77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中心承担的农民工基础信息采集、外出慰问未返乡筠连籍农民工等项目已完成,2021年未再开展此类项目,因此项目资金较2020年有所下降。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77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中心承担的农民工基础信息采集、外出慰问未返乡筠连籍农民工等项目已完成,2021年未再开展此类项目,因此项目资金较2020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58万元,占80.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6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3.28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2.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信息网络建设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等采购)按合同规定付款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款。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12月16日接待上海筠商及企业代表共计10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因此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39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三公经费压减。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12月16日接待上海、安徽筠商及企业代表共计10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海、安徽筠商及企业代表共计10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万元,比2020年减少5.03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外出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较少,对应的办公费列支较少,因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 有所下降。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网络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新春慰问未返乡筠籍农民工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筠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简称县农服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管理。县农服中心无下属单位,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
(二)机构职能。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民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农民工城市就业和城市落户提供服务。负责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负责农民工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平等就业、子女入学、劳动条件、待遇保障、社保参保和转移接续等各项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提供农民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协调人社、教体等部门及工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公共服务。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专业等就业培训信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就业培训 、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为转移就业人员和城市落户人员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帮扶等服务。负责提升农民工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大力宣扬埋头苦干、带头致富的工作作风;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农民工团结互助,创新图强。负责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对全县农民工党员登记造册,定期召开流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联谊会等。适时了解农民工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 ,丰富农民工的党组织生活。协调相关部门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将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廉租房建设管理内容,建造保障性住房提供农民工租住。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对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鼓励他们参与村社管理工作提供帮助。为农民工的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来信、来访并进行回复;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争议仲裁和法律援助服务。协助农民工向有关用人单位追索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县农服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职数2名。现实有8人,事业编制7人,中心主任许银锋是公务员,编制在县人社局。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年初安排预算收入87.54万元,调整预算收入为216.21万元。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6.21万元,较2020年增加4.39 万元,增长2.0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县农服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6.21万元,比2020年211.83 万元增长4.39万元,增长2.07%,2021年支出预算 216.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87万元,项目支出 112.3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98.31万元,比2020年的84.24万元增长16.69%;日常公用经费 5.56万元,比2020年的 10.58万元减少5.03 万元,减少47.49 %,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情况如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民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通过建机制、筑平台、强服务打造农民工之“家”,推动筠连县农民工工作提档升级。人员类目标实现: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98.31万元,100%完成预算。特定目标类实现情况:2021年,完成全县12.3001万(含近年由农村户口转入城镇居民户口务工人员)农民工转移输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开展农民工品牌培训22期,培训1287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28.7%;开展返乡创业培训18期,培训人员540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35%;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培训的按50元/人·天标准给予交通生活补贴;完成四川省农民工服务平台信息录入3286条,经省上审核发布上报信息2789条。强化根治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共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46件,其中立案5件(行政处罚2)、来访来电投诉举报83件、结案率100%,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线索 69 件,办结69件,办结率100%,为 93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55.8 万元,兑现筠都新天地历史遗留欠薪340.39万元。强抓服务保障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农民工选拔培养、抓实五大专项行动、推进农民工文化服务、抓实重大活动参与,展示农民工新风采、巩固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农民工服务氛围营造有新突破。
(二)结果应用情况。通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工作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对自评中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自评质量。我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自评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中心绩效管理较为理想,中心所实施项目中有4个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不错成效;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对外向筠连籍农民工较集中地延伸,实现我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全覆盖,了解掌握了外出就业创业筠籍农民工情况,奠定了回引优秀筠籍优秀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基础;2021年的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返乡创业培训和品牌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强化农民工根治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抓农民工服务保障充分展示县党委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大大提升我县农民工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1、农民工工作宣传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严重滞后,滞后原因是2021年宣传工作相关经费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中列支。
2、农民工维权项目未能按预期计划推进,项目经费支出进度滞后,滞后原因是农民工维权依托根治欠薪行动推进;
3、部分项目资金未完成支付。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部分资金送县财政审批进度缓慢,未能如期支付。
4、中心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虽然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仍需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无。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2021年新春慰问未返乡筠籍农民工项目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在今冬明春深入开展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我中心草拟《筠连县关于慰问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筠连籍农民工暨宜宾市驻苏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挂牌仪式方案》,呈请相关县领导批示同意后,由我中心牵头外出开展慰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需要在今冬明春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等农民工服务五大专项行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我中心未制定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但是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和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经中心领导、财政对口管理股室和财政相关领导审批后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项目财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原则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经费申请预算明细表进行列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在今冬明春深入开展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县农服中心经请示外出浙江省柯桥区、江苏省苏州市慰问筠连籍农民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外出浙江省柯桥区和江苏省苏州市慰问当地未返乡的筠连籍农民工80名代表,了解筠连籍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情况,为回引优秀农民工返筠就业创业打下基础;充分展示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怀和温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该项目已于2021年 2月前完成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绩效目标申报外出浙江省柯桥区和江苏省苏州市两地开展筠连籍未返乡农民工慰问80名代表与实际开展的慰问情况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我中心自收到《筠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筠财发〔2022〕73号)文件以来,立即按文件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自评。立即成立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县农服中心根据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草拟《筠连县关于慰问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筠连籍农民工暨宜宾市驻苏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挂牌仪式方案》,呈请相关县领导批示同意后,向县政府提出项目资金经费请示,经相关领导批复同意。已于2021年12月底前使用完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服中心根据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草拟《筠连县关于慰问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筠连籍农民工暨宜宾市驻苏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挂牌仪式方案》,呈请相关县领导批示同意后,向县政府提出项目资金经费请示,经相关领导批复同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拨款,无其他渠道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于2021年2月划拨到位。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外出浙江省柯桥区和江苏省苏州市慰问两地及其他省市未返乡筠连籍农民工支出105887.77元,结余资金用于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签批程序进行,为了在绩效目标时效内完成慰问,我中心2021年农历春节前外出两地开展慰问,资金指标在外出慰问前未下达至支付平台,所以我中心用单位基本户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进行垫支,该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授权支付进行归垫。资金使用规范,无违规情况,项目支出与预算不一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未制定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但是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和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经中心领导、财政对口管理股室和财政相关领导审批后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项目财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中心草拟《筠连县关于慰问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筠连籍农民工暨宜宾市驻苏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挂牌仪式方案》,呈请相关县领导批示同意后,牵头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报相关县领导同意后外出开展慰问,严格按照报请计划方案慰问,慰问精准,把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工群体关怀送到农民工群体心中,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群体的归属感,为外出就业创业的筠连籍农民工群体送去了“娘家人”的温暖。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就进行核实报销相关费用,并收集慰问图片以及简报信息等材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开展完成了预期目标绩效,慰问精准,使我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走出去”,给予了外出就业创业的筠连籍农民工“娘家人”式的温暖,提高了筠连籍农民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充分展示了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爱。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开展为优秀农民工的回引打下了基础;充分展示了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和关怀,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社会群众对我县农民工工作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方案实行,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不存在付款不规范现象。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结余资金存在用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其他项目情况,未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中心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结余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国库,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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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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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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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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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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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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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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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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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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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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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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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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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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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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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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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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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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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