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次办
筠连县“一事一次办”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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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件事” 名称 |
办理事项 名称 |
涉及 部门 |
行使层级 |
承诺 时间 |
收费 清单 |
申请材料 |
证照 名称 |
办理地点 |
办理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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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要开商场 超市 |
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线上、线下可办 |
线上通过“营商通”APP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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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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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 信息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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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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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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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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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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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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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0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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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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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要开便利店 |
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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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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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 信息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 电子 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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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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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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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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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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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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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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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要开水果店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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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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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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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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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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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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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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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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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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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要开办食品 生产企业 |
内资企业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
线上、线下 可办 |
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APP办理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到宜宾市市场监管窗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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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生产 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工艺设备布局图; 6.生产场所土地使用证明; 7.委托检验责任书复印件(自检不需要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10.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办证情况确认表(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生产股室办理) 11.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12.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13.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14.产品现行的执行标准 15.不是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6.其他资料(变更需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产品明细原件)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生产办证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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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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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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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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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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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10个工作日 |
否 |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3.市州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审核意见; 4.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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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仅生产,不涉及休闲娱乐、餐饮等其他服务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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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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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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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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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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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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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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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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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仅生产,不涉及休闲娱乐、餐饮等其他服务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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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要开饭店 |
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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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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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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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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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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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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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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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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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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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我要开酒吧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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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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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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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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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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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
|
8 |
我要开小餐馆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
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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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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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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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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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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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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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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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要开面包店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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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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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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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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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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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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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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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要开饮品店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
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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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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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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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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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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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要开茶楼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
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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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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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要开面馆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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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备案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提供);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
属地 管辖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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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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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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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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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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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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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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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要开药店 |
内资企业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
线上、线下 可办 |
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APP办理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到宜宾市市场监管窗口登记 |
|
办理药品经营 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 |
20个工作日 |
否 |
1.《宜宾市药品经营(零售)“多证合一”申请书》; 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 3.申报资料及领取许可证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平面图;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拟办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执业药师在本企业交纳的社保金证明材料; 9.拟经营药品的范围;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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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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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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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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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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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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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不涉及休闲娱乐、餐饮等其他服务的,不涉及多种商品经营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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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要开酒店、 宾馆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含餐厅的需要办理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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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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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10个工作日 |
否 |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3.市州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审核意见; 4.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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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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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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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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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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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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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要开旅行社 |
内资企业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
线上、线下 可办 |
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APP办理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到宜宾市市场监管窗口登记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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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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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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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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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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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不涉及休闲娱乐、餐饮等其他服务的,不涉及多种商品经营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许可 |
文广旅游部门 |
市 |
4个工作日 |
否 |
1. 设立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 企业章程; 4. 经营场所的证明; 5.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电子和纸质2份)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
|
16 |
我要开网吧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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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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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审批 |
文广旅游部门 |
县 |
6个工作日 |
否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原件2份); 2. 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 (原件和复印件、电子和纸质2份)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通知书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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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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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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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终审审批 |
文广旅游部门 |
县 |
3个工作日 |
否 |
1.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3. 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原件和复印件2份); 4.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原件2份); 5. 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原件2份); 6.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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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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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我要开KTV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
否 |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不小于4寸); 7.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房产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 9.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城关市场监管一所、城关市场监管二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目前巡司、沐爱、落木柔市场监管所窗口可办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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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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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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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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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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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广旅游部门 |
县 |
6个工作日 |
否 |
1.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原件和复印件2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 3.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2份); 4.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复印件2份); 5.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6. 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原件2份); 7.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8.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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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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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我要经营足浴、 洗浴场所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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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
|
19 |
我要开理发店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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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我要开美容院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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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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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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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我要开游泳馆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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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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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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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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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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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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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我要开诊所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线上、线下可办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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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不涉及休闲娱乐、餐饮等其他服务的,不涉及多种商品经营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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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 审批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5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原件。4、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原件,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书复印件。6、医疗机构设备名录原件、注册证和合格证复印件。7、消毒供应设施配置方案。8、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处置方案。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线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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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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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我要开办职业 中介机构 |
内资企业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
线上、线下 可办 |
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APP办理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到宜宾市市场监管窗口登记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 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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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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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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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县 |
5个工作日 |
否 |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机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4.从业人员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5.从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
关于同意XXX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批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现场 可办 网上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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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1.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效果图(复印件1份)。 |
店招设置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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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我要开健身房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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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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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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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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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 |
2个工作日 |
否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法人按手印并签名); 3.申请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既受托前来办理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单位对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签名按手印)(包括权限、事项、时间。代理人必须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
资料审查、现场测试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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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我要开宠物 医院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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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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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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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开办的动物医院若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为编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26 |
我要开干洗店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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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10个工作日 |
否 |
1.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光盘; 2.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3.市州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审核意见; 4.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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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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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我要开洗车场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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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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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开办的洗车场若涉及清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为编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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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 |
4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现场办理或者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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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我要开画店 画廊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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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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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我要开电玩城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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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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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广旅游部门 |
县 |
6个工作日 |
否 |
1.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2.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原件2份); 3.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4.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 6.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原件和复印件2份); 7. 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原件2份); 8.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2份); 9.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复印件2份)。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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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我要经营货物运输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
营业执照 |
辖区内市场监管所 |
现场 可办 |
不得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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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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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许可
|
交通运输部门 |
县级 |
4个工作日 |
否 |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纸质); 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纸质); 3.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纸质);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原件、纸质);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纸质); 5.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纸质);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纸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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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交通 运输 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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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我要经营道路客运 |
内资企业开业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 |
0.5个工作日 |
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
线上、线下 可办 |
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APP办理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到宜宾市市场监管窗口登记 |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确认 |
税务 部门 |
县 |
即时办结 |
否 |
无需提供材料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
线上、线下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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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申请;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章刻制企业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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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保部门 |
县 |
即办 |
否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线上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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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
交通运输 |
县 |
4个工作日 |
否 |
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签字处盖鲜章); 2. 企业章程文本; 3.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或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复印件); 6.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 7.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交通 运输 窗口 |
现场可办、网上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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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我要办理身份证 |
身份证办理 |
公安 部门 |
县 |
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领取 |
首次办理免费; 换证20元;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 |
(一)本地区居民身份证办理 1.首次申领、申请补领:居民户口簿(原件); |
身份证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户籍 窗口 |
现场 可办 |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
|
33 |
我要办理港、 澳通行证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失效重领、换发、补发 |
公安 部门 |
县(区) |
7个工作日、旅游签注3个工作日、其他签注5个工作日(跨户籍地办证为20个自然日) |
60元(视签注不同有效期分别为80/120/160/240元 |
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办证意见,根据不同申请事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补发需提交证件遗失申明,换发需提交原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现场办理(可网上预约) |
根据户口所在地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 |
|
34 |
我要办理(暂) 居住证 |
居住证申领 |
公安 部门 |
县 |
无 |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照(白底1寸1张)。 |
居住证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户籍 窗口 |
现场 可办 |
1.申请人携带以上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申报,采集居住信息6个月以上可以申领居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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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我要办理出国护照 |
办理普通护照、加注、失效重领、换发、补发 |
公安 部门 |
市、区县 |
7个工作日(跨户籍地办证为20个自然日) |
120元,加注20元 |
1. 身份证、户口簿; 2.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办证意见,根据不同申请事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补发护照需提交证件遗失申明; 4. 换发需提交原有效护照。 |
普通 护照 |
现场办理(可网上预约) |
根据户口所在地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 |
|
36 |
我要办理老年 优待证 |
老年人优待证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老年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 |
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37 |
我要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执业 再注册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4.《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5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38 |
我要办理卫生 许可证 |
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 |
否 |
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39 |
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办理林木采伐 许可证 |
林业 部门 |
县 |
1个工作日(作业时间、公示时间除外) |
否 |
1. 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以及申请文件; 2. 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3. 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采伐申请,还应当提供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4. 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复应件; 5. 项目建设用地采伐林木,应提供批准文件及林地征占用可研报告; 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方案、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勘察)报告等其他材料及批准文件; 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
现场 可办 |
|
|
40 |
我要申请 人才入户 |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
公安 部门 |
县级 |
当天办结 |
否 |
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书面申请; (二)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书面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技术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县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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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我要迁移户口 |
户口迁移审批 |
公安 部门 |
县级 |
当天办结 |
否 |
一、投靠类迁入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出具父母和子女的证明。 重要提示: 根据国发〔98〕24号文件精神,“三投靠”人员(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是指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或城镇户口之间的投靠迁移,不包括农村户口之间的投靠迁移,更不包括城镇户口迁往农村。 二、婚迁类迁入办理材料: (一)结婚入户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女方或男方离婚后要求户口迁回父母所在地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成年子女随迁须出具其未成年子女归其抚养的证明(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公证的离婚协议等)。 重要提示: 1.符合省公安厅户口迁移相关城乡分类代码要求; 2.允许未成年子女随迁或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投靠父亲或母亲; 3.迁入地涉及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等土地利益的,能否迁入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 三、购房迁入办理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交款票据(房屋抵押贷款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房产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须共有权人签字同意; (三)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书面承诺)。
|
县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
现场 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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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我要办理 残疾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
县残联 |
县级 |
20个 工作日 |
否 |
1.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户口所在地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表、评残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残联以及指定评残医院 |
现场 |
|
|
43 |
我要办理 养蜂证 |
养蜂证申领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 |
2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限) |
否 |
1. 申请表; 2. 本人证件(个人:身份证;生产组织: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申办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
养蜂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
现场办理(可网上预约) |
|
|
44 |
我要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
动物诊疗许可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 |
2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限) |
否 |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上述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
现场办理(可网上预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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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我要办饮用水供水许可证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审批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级 |
8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
否 |
1、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2、集中式供水制水工艺流程资料或二次供水卫生基本情况表3、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复印件及相关的文字说明。4、当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5、所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文。6、卫生管理制度。7、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卫生许可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窗口 |
线下办理 |
|
|
46 |
我要办母婴保健服务人员 资格证书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首次申报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级 |
1个工作日 |
否 |
1、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2、临床工作经历或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历承诺书;3、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出具的培训合格证;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认定申请表;5、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窗口 |
现场 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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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我要处置城市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级 |
即办件 |
否 |
1.提交书面申请; 2.项目业主法人、近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基础图复印件; 4.工程渣土倾倒计划原件1份及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复印件1份; 5.甲、乙双方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原件1份; 6.驾驶证、建筑垃圾运输证复印件各1份; 7.设计委托事宜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 8.工地现场冲洗池及道路硬化的相关图片。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申请人自主提出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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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我要设置户外落地广告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住建城管部门 |
县级 |
否 |
否 |
1. 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附产权证明,并须取得房屋产权人同意); 2.营业执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原现场图片以及户外广告效果图(效果图须注明颜色材质尺寸) |
无 |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申请人自主提出申请 |
原商业店招以下的城管审批,以上的由自规分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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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我要办理社会团体登记 |
1、社会团体开立验资账户通知书 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民政 部门 |
县 |
12个工作日 |
否 |
一、社会团体开立验资账户通知书 1.拟成立社会团体情况简介; 2.拟成立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6. 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法定代表人没有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金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 11.社会团体注册资金捐赠承诺书; 12.发起人(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13.人员名单; 14.会员大会会议纪要; 15.《社会组织成立基层党组织承诺书》。 备案材料: 16.社团印章备案表; 17.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表。 |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
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现场提交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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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最低生活保障 |
民政 部门 |
乡镇人民政府 |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
否 |
1.签署社会救助诚信申请告知书;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低保申请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按指纹的《代理申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
无 |
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
线上、线下可办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