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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解读《筠连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解读机构: 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27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森林防火

近日,经理向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筠连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1日至531日,其中21日至5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政府可结合上级要求以及我县实际,适时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境内的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管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林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检查。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治理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各乡(镇)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林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划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本命令自2025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三、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筠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股室:县森防指办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周叙  133782737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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