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解读《筠连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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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 | 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森林防火 |
近日,经理向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筠连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政府可结合上级要求以及我县实际,适时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境内的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管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林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检查。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治理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各乡(镇)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林竹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划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本命令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三、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筠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股室:县森防指办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周叙 133782737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