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联动机制推进肉牛产业发展
一、“1+N”即:建立“县政府+职能部门及乡(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政府担保基金组织)+牛肉加工企业(养殖户)”各利益主体之间互助互惠联动发展机制,其中:“1”是指县政府,“N”是指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信贷支持的养殖(加工)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是指管理服务、技术交流、资金结算、信息共享相互密切合作的纽带。
二、创新优惠信贷政策
县内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整合资源,加快创新优惠信贷政策,促进肉牛产业发展壮大。
(一)扩大贷款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入。县内各金融机构对纳入“1+N”联动机制支持的养殖大户、养殖场、加工企业按照企业客户评级授信标准可上调一个档次,扩大授信额度;养殖大户综合贷款授信总额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会同村社干部、畜牧技术员等相关人员根据其经营规模、风险承受和控制能力共同审定,并及时跟进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予以支持
(二)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对纳入“1+N”联动且经营好、守信用的养殖场、养殖大户和肉牛产业相关企业,可按优质信用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同时,争取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进行支持,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额度内,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肉牛贷款,享受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
(三)健全肉牛产业风险防控机制。为扶持肉牛产业发展,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加大投入,防范并降低风险,县政府先期安排资金100万元建立筠连肉牛养殖风险保障基金,以后按贷款投放额按年注入,重点对贷款管理中的道德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其基金实行封闭管理。
三、从事母牛养殖:条件同时具备每头母牛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缺乏一项每头母牛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从事肉牛养殖:有满足基本条件的饲养圈舍,具备相应的养殖经验或技术支撑,自有资金超过30%,每头牛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头。
五、贷款利率优惠:
(一)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额度内,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好牛贷”,享受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
(二)自营贷款利率优惠:利用筠连农商银行自营贷款发放的“好牛贷”,享受基准利率上浮50%的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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